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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15      更新时间:2009-4-23 20:36:49      文章等级:★★★

 

如皋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如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如皋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将于2008年在北京举办,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2006年在南通举办,这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新的动力。为统筹规划“十一五”期间如皋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体育在实现“两个率先”、促进“三个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如皋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如皋体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 一 章   发 展 背 景
 
第一节“十五”发展成就
 
    “十五”期间,如皋体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体育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五”期间的目标任务。
    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市体育局建立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20个镇、两个开发区都建立了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全市拥有15个体育社团和俱乐部,截止2005年底,各镇都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分会、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办事处等镇级体育群众组织,新增晨(晚)练健身点258个,拥有1000名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从2002年起每年举办一次全市全民健身周活动,机关、学校、乡镇企事业体育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机关工委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运动会,市总工会举办了5届职工游泳比赛,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组织田径、球类比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市学生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各镇务实推进全民健身“八个一”工程,合格率达91%,长江镇被表彰为江苏省“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先进单位”,白蒲镇连续举办了35届运动会,企事业单位内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活动不断,且各具特色,全市体育人口达40.69%。
    竞技体育成绩斐然。市少儿田径队在省县级田径比赛中保持全省甲级队先进水平,在南通市八运会上,我市代表团获体育道德风尚奖、贡献奖第二名、输送奖第二名。新组建的女子曲棍球队代表南通市在全省曲棍球比赛中获少年甲组、少年乙组两个第四名,获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如皋籍优秀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大赛上披金夺银。十运会上,秦旺平勇夺女子100米、200米、4×100米三枚金牌,王静静勇夺女子山地自行车金牌,薛娟勇夺女子标枪银牌,为江苏省体育代表团夺得金、银牌总分第一名作出了贡献,为如皋人民争得了荣誉。
    体育赛事日趋活跃。加大了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和承办力度,提高竞赛组织水平。成功地承办了:美国明星篮球争霸赛,美俄男子篮球争霸赛,中俄、中韩、中美男女篮球赛;两次“鲁能杯”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上海、浙江、湖南等高水平羽毛球比赛;江苏省县级门球比赛;江苏省青少年女子举重比赛;南通市少儿篮球等比赛。举办了两届老年长寿运动会;市第七届全民运动会等重大竞赛活动。丰富了群众生活,推动了项目发展,提高了如皋的知名度。
    设施产业得到加强。原老体育场改建为高档次的全民健身广场,2005年在东门体育场投入50万元新建举重训练馆。全市共建有全民健身工程(点)40个,体育彩票销售机由原来的8台增加到40台,年销售额上升到1502万元。2005年增幅为全省第5名。
    “十五”期间,体育工作获得殊荣:2001年如皋市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03年市老年人体协被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表彰为“全国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如皋市体育局被江苏省体育局表彰为“迎十运体育之乡”活动先进单位;2005年,白蒲镇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在江苏省县(市)级体育工作综合考核中,如皋市获“江苏省县级体育工作进步奖”第一名;2005年,如皋市体育局被江苏省体育局表彰为“输送运动员贡献奖”第二名,被南通市体育局表彰为“输送运动员贡献奖”第一名。“十五”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体育部门的关心指导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育系统同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奋力拼搏。
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体育事业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体育设施建设滞后,体育事业经费投入不足,体育产业发展缓慢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一五”时期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第二节 “十一五”发展机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条件。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把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和建立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列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狠抓包括体育在内的薄弱环节,提高体育的服务能力;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战略要求。这些都为体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条件。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体育工作,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市的决定》,如皋市委、如皋市人民政府将体育工作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镇的考评内容。
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活动的开展,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2008年北京将承办奥运会。在江苏省成功承办全国十运会之后,2006年亚运会在卡塔尔召开;南通将承办江苏省十六运,如皋也将作为东道主之一,承办部分项目的比赛,这些重大赛事的举办必将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如皋经济社会事业的跨越发展,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正是如皋工业经济腾飞的黄金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期,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城市化加快发展,经济社会事业的跨越发展必将为体育强市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巩固“十五”成果,拓展新的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设施投入,强化行业管理,做优群众体育,做强竞技体育,做大体育产业,为建设体育强市,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
 
第二节 发 展 目 标
 
    “十一五”期间,如皋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十五“发展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斗,全面提升如皋体育整体实力,努力形成体制机制灵活,人才结构合理、场设施优良,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水平增强,体育产业初具规模,体育赛事活动丰富,体育社团活跃,对外交流广泛的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把如皋基本建成与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强市。
    ----群众体育普及和组织程度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网络、健身活动、科学指导、体质监测进一步完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人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
    ----竞技体育实力明显增强。“三集中”少体校有较大发展,涌现一批新的后备人才,竞技成绩名列南通市前列。
    ----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与城市功能相适应,建有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会展中心和配套齐全的训练场地,各村居都有体育健身场地。
    ----体育产业得到较大发展。发展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技术咨询服务、体育健身培训和体育彩票等体育产业市场,带动体育用品、广告、旅游等体育相关产业。
 
第三章 发展思路与重点任务
 
第一节 发展思路
 
    “十一五”期间,如皋体育事业发展思路是:巩固一个基地(竞技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两个中心(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体育会展中心),推进三个重点(城市体育、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强化四项服务(强化体育总会工作,强化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强化青少年俱乐部工作,强化体彩销售工作),争创五级硕果(如皋运动员在南通、江苏、全国、亚洲、世界级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
 
第二节 群众体育
 
    抓好学校体育。根据“学校体育是体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青少年学生是全民健身的主要对象”的方针,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努力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每个学生掌握一项健身技能,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让学生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青少年体质达全国中上水平。重点中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镇中心中、小学要建立1-2个特色项目的业余训练队,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提升城市体育。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健身活动和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开展活动100次以上。如城、开发区、各街道应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按照“六个有”,即: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器材、有活动、有效果的要求,发挥居委会和基层体育组织作用,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全市城镇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55%以上。
    发展农村体育。组织指导各镇将农村体育事业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镇级要按照“八个一”的要求,建立一个健身组织网络,网络横向延伸到各专业协会,纵向延伸到各村(居)、各社区、各企业;每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月活动;建设一个全民健身工程(点);建设一批晨(晚)练健身点,晨晚练点要达总人口的万分之二;建设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总人口的万分之六;建立一个国民体质测定站;每年进行一次系列科学健身讲座;形成一个体育特色项目,全市年镇级体育活动要达50次以上。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各村居应根据集中居住规划要求,2006年按照省体育局确定的三类标准建设到位,2007年按一类、二类目标分解数建设到位,2010年前,根据群众健身需求逐步提高健身档次。并按照“六个有”要求组织开展好群众体育活动。
    举办大型赛事。定期组织开展市级运动会,办好两年一届的长寿运动会和四年一届的全民运动会。积极承办国际国内专项大型比赛,年承办比赛5次以上。
 
第三节 竞技体育
 
    竞技体育上水平。巩固和发展三集中的少体校,在校生规模稳定在120人左右,每年向上输送运动员10人以上,力争在南通市考核进入前3名,南通级专项比赛进入前3名,省级县组田径赛进入前10名。
    竞赛成绩上台阶。十分重视如皋运动员参加各级比赛工作,确保“十一五”期间如皋选手在各级重大比赛上成绩再上台阶,力争在2007年南通市第九届全运会上如皋成绩进前三;力争在2006年省第16届运动会上如皋运动员实现3块金牌,总分70分的成绩;力争在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如皋运动员获得3块金牌的成绩;力争在2006年亚洲运动会上如皋运动员获得2块金牌的成绩;力争在2008年奥运会上如皋籍运动员有2人参赛。以各级比赛的优异成绩,为体育强市添光增彩。
 
第四节 体 育 设 施
 
    体育设施上档次。积极筹建两个中心,2006年将安定广场对面体育局办公楼、训练房、司令台、篮球场及成套设备厂老厂房拆除,采用市场化运作手段,新建一座可供群众开展球类、棋类、舞操类6个以上健身项目的全民健身中心。2010年前在城市新区惠政路北侧建设由3000人座位的多功能体育馆、25米×20米的游泳馆,2000人看台的灯光球场等体育竞赛、健身场所组成的体育会展中心。着力规划沿河、沿江健身旅游观光带。在如城地区重点围绕内外城河和如泰河搞好体育健身工程的规划与建设。按照全省重点建设沿江体育带的要求,在如皋港地区规划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品味的健身场所和设施。
 
第五节 体 育 服 务
 
    规范体育总会工作。体育总会的建立是体育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体育总会必须认真履行《体育法》所赋予的职责。统筹考虑如皋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各专项协会的业务组织与指导,规范各专业协会活动,协调处理各协会之间重大问题,推动如皋体育事业、各体育协会工作健康开展,年体育协会举办重大活动50次以上。同时积极关心和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少数民族和知识分子的健身活动,丰富他们的体育健身生活,大力改善特殊群体的健康状况。
    规范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作用,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配备兼职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定期不定期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机关开展体质测定服务,为人们正确锻炼提供健身处方,全市每年体质检测人员不低于2000人,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状况,引导人们关注体质状况,为培养健康公民,为建设长寿如皋,实现人们安居乐业做贡献。
    规范青少年俱乐部工作。充分利用体育场场地和体育场教练两个资源优势,发展如皋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并根据社会法人管理的规定领取营业执照,成立法人实体,建立运作班子。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在自求平衡的前提下,满足社会对体育健身培训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体育健身活动。确保俱乐部常年正常开展活动5个项目以上。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形成一批健身会员,年参加俱乐部健身活动人次10万人次以上。
    规范体育彩票销售工作。重视体彩销售办公室工作。健全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各项制度,落实体彩管理责任,促进体彩工作稳定、有序、健康、高效开展,确保年销售彩票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为体育事业积累建设资金。
 
第四章 保 障 措 施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全民健身宣传月活动,编写多种指导群众健身的资料,组织专家学者开设各类全民健身的科普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传授科学健身方法。充分利用广电等媒体定期、不定期宣传体育工作,充分发挥体育重大赛事的双重作用,以活动搞宣传,以宣传促活动,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使《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家喻户晓,通过强有力的舆论导向,开创全市全民健身的新局面。
    加大组织建设力度。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实破体制上的束缚,以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核心内容,明确镇级社会体育指导机构,赋予各镇文化站组织指导体育的职能,完善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开创政府宏观管理,部门、镇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新格局。
   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严格执行《体育法》中“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规定,将体育基本建设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要在征收的教育附加和城市建设费中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应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将上级返还的体育彩票受益金用于社会体育设施的投入。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体育健身活动。要逐步建立谁投资、谁受益的发展机制,积极开发体育健身、康复、娱乐休闲市场,带动体育用品、广告业、旅游业等体育相关产业发展。通过财政适当拔补,政策许可资金按比例到位,体彩收益金专款专用,社会广泛资助等途径,保证体育事业应有的投入,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对体育系统全体人员不断加强教育和培训,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通过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通过形势讲座与教育开阔胸怀、眼界和思路,使全体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与时代相适应,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增强体育工作者的动力,促进体育战线上的全体同志想体育所想,急体育所急,为体育事业的不断繁荣而奋斗。
加大协调运作力度。积极发挥体育局小机构大服务的作用,不断加强体育与机关工委、总工会、企业家协会、教育、文化、广电等单位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对体育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借助相关单位职能,将各项体育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
    加大考核评比力度。建立健全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的体育工作考评体系,把体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单位的评比考核体系,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切实加强体育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体育执法队伍,保证体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建设体育强市的目标。
    主要编制人员:蔡可如 胡永德 周 强 仓 平
                             二 O O 六 年 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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