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出发,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牢记八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规定。
2、加强自身建设,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的落实。
3、自觉带头抵制公款吃喝,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和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
4、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管好自已,带好队伍。
5、不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以上承诺,请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干部群众对我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二○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