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体育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全市群众体育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二、指导、监督和配合全市各镇、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三、负责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督工作,加强对健身气功的管理。
四、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和在本市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培训体育干部、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
六、指导体育运动协会等社团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及项目俱乐部的资格审查。
七、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布局、管理与维护督查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